关于做好201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5/16  刘义敏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文科相关部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今年新增亮点)
    三、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单位)应在校(单位)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上一年入选项目数的2倍(分配名额见附件)。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9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校内组织流程。
1该项目实施限额申报。请各院、系参看申报资格要求于5月21前确定推荐意向(每个部门推荐1名),并将推荐意向(填写申报汇总表,参看附件2)发送liuyimin06020041@163.com。不建议微信发送,以免遗漏信息。
2校内预审会议定于5月27日上午8:30在行政楼501会议室进行。该会议仅针对已经反馈申报意向的老师开展。届时请每位老师准备10分钟PPT和纸质版申请书用于预审答辩。具体细节要求另行通知。
预审会议之后,遂在文科处网站上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3、入围校内推荐名单的老师,请于5月31日前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送交行政楼512室,同时将WORD版申请书和电子版汇总表发送邮箱liuyimin06020041@163.com。
联系人:刘义敏,联系电话:66136213。
文科处
2019/5/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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