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A类)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09/05/08  莫晓燕   浏览次数:   返回

 

文科相关学院: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7年开始设立并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基金(晨光计划)。

        2009年申报工作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申报晨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在编教职工。文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为12至36个月。

        二、我校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届时请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书一式6份,电子版一份,统一送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文科处(行政楼509室)。联系人:莫晓燕、陈瑶,联系电话:66136213、66133502。

文科处

2009年5月8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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