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晨光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1.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上海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晨光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晨光计划”实行限额申报。
3. “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二、校内申报截止时间及组织流程安排
“晨光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由学院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于10月14日(星期三)前将《“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版、《“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pdf版,打包发至邮箱shuwkc@163.com。
每个学院限报1项,若有“艺术学”方向的申报项目,可额外增报 1 项。
校内评审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各位申请人提前准备好8分钟PPT用于校内评审答辩,并注意ppt应以个人履历介绍、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亮点及学科影响力等为重点,辅以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说明。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通知入围推荐名单的申请人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联 系 人:徐畅思
联系电话:66136213
邮箱:shuwkc@163.com
人文社科艺术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