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5/15  张怡怡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更好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现决定开展上海市第十六届(2020-2021)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面向党的创新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设立的市级奖项,每两年开展一届评选表彰,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实施。

评奖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坚持科学设定标准、严格把握程序,切实保证评奖结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觉维护评奖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鼓励创新、支持原创,持续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奖项设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包括4个类别:学术贡献奖、学术新锐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学术贡献奖、学术新锐奖不分奖励等级。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本届表彰名额为500项,其中学术贡献奖不超过4项,学术新锐奖不超过20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的具体奖项额度根据两类奖项进入复审的比例综合考虑确定。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每位申报者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两类奖项的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如为同一奖项类别须为不同的成果类型(著作或论文)。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本市设立的其他市级奖项的成果,不得申报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各奖项类别的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学术贡献奖

学术贡献奖用于表彰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学者,其代表性成果应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学术贡献奖采取单位提名推荐或专家联合提名推荐的申报方式,被推荐者应为本市单位在编及离退休学者。

学术贡献奖的推荐人(3名该学科领域正高职称专家)负责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完成《学术贡献奖推荐表》的网上填写,填妥的《学术贡献奖推荐表》经被推荐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被推荐者的成果原件两份,由推荐人送交被推荐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本奖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共26个学科,由推荐人根据被推荐者的代表作情况选择确定。

(二)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用于表彰对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有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本市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署名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的成果,且由该中心秘书处统一推荐申报的,不计入执笔人本人的申报额度。

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本奖项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研究领域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表》;(2)《评审表》;(3)申报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申报者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向归口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三)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用于表彰对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有一定价值,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有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本市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本奖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共26个学科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表》;(2)《评审表》;(3)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申报者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向归口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2023年5月15日-5月25日:网上申报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网址为http://pj.sssa.org.cn)完成申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二)2023年5月26日:提交材料

申报者系统内打印的《申报表》一式3份、《评审表》一式1份、申报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另外文成果专著需要中文摘要,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及文章的DOI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将输入DOI号码后查询所得的网页一并打印,作为辅助材料) 1份,以上材料均为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秘书做好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汇总表一份。

学院科研秘书于5月26日17:00前将申报者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512室。

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uwkc@163.com。

(三)2023年5月30日-6月9日:学校初审环节

将经过校内评审、校评奖委员会会议审核并拟定推荐名单。

(四)2023年6月19日:公示后按照上级部门给定名额上报相应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青青  66136213  shuwkc@163.com

联系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512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须知

附件2-上海大学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院汇总表



下一条: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公示名单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