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经专家评审及校评奖委员会审核通过,我校拟通过初审的60项成果现在行政楼513室进行全校范围内成果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11月9日(共计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仅接受我校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登记查阅。
公示期间有异议可联系校评奖秘书处,联系电话:66136213
人文社科处
2021年11月5日
上一条:拟申报2021年度“晨光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公示名单 下一条: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8-2019)评奖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