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相关院、系:
"曙光计划"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20多年来,"曙光计划"已经成为上海高校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品牌项目。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各校"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应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校"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曙光计划"项目校内答辩日期定为2017年5月2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提前准备好纸质版申请书和答辩PPT。
联系人:刘义敏,联系电话:66136213。
文科处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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