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0/27  刘义敏   浏览次数:   返回

文科相关院、系:
201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老师做好申报工作。2016年申报工作请注意如下事项:
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3、"晨光计划"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
4、"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5、我校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届时请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书一式7份,电子版一份,送交至各学院、系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文科处(行政楼413室)。联系人:刘义敏,邮箱:wkc@department.shu.edu.cn,联系电话:66136213
文科处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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