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社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11/03  吕朋   浏览次数:   返回

文科各相关院、系,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对2014年(含)前立项并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特别重点检查已经逾期仍未完成的项目。
1、请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并在规定的研究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2、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开展,请各学院于20151123日前,将打印版《项目中期检查表》汇总后送交人文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v_peng@shu.edu.cn
 
联系人:吕朋;
电话:66136200
地址:行政楼413室;
邮箱:lv_peng@sh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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