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4/03  莫晓燕   浏览次数:   返回

文科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本市将开展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2012-2013)、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2-2013)评奖工作。根据市评奖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的申报
二、评奖的时间安排
评奖系统自4月1日开启至4月28日关闭,届时将停止登录和修改。请务必于4月28日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
三、评奖需交材料
需交申报材料如下:
① 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活页评审表,一式15份。
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以上材料务必于4月29日下午3点前,送交文科处。逾期将延误我校上报市评奖办材料的时间。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已登录而未交书面材料者,也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联系人:文科处 李青青
联系电话:66136213
邮箱:qingqingli@shu.edu.cn
 
文科处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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