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教育部批准我校建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根据教育部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我们所进行的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工作,重点指人文素质教育,主要是通过对大学生加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教育,同时对文科学生加强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全体大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为了鼓励对当代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研究,"基地"拟对此类研究课题给予立项资助。现将有关课题项目申报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化素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基础,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探讨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包括素质教育、通识教育、艺术教育等相关内容均属课题申报范畴。
二、申请项目应侧重于"文化育人"的教学实效、育人模式、教育理念和方法的探索等,原则上课程、教材、思政类项目不属于此次资助范畴。
三、为了提升我校艺术素质教育教师的科研能力,结合上海市教委对我校三支市级艺术团(管乐团、合唱团和民乐团)的科研任务要求,对于在以上三支艺术团从事实践工作的指导教师,可自筹科研经费,单独立项申报,经费来源及额度需在申请书中注明。
四、课题申请对象:上海大学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五、课题项目资助分三类:(1)重点课题或委托课题资助额度1万元(1项);(2)一般课题资助额度3千元;(3)自筹课题经费额度3-5千。研究期限一般均为半年。
六、请申请人下载《上海大学文化素质教育课题申请•评审书》,并仔细填报。《上海大学文化素质教育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2份,请用A4纸打(复)印,于左侧装订,正反两面印制,报送至:上海大学宝山校区A楼420室;电子版请以附件形式发送到 szjdshu@126.com。联系人:徐榕野;电话:66132453;手机:18621378821。
七、本次项目申请的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