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11/06/30  夏明宇   浏览次数:   返回

 
文科各学院: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此次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专项任务项目分为:
A. 一类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
B. 二类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C.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
 
申报条件:
1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
3.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a.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b.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c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d.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或其他专项项目者。
 
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2011年7月4日起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本专项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711日,请各有关学院、部门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申报材料(一式2份)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文科处(行政楼506),电子版发送到文科处信箱:wkc@department.shu.edu.cn
 
注: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第3"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改为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文科处
20116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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