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委有关通知,2010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阳光计划项目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人教师(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3年);
2.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类:在编在岗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具备硕士以上学历,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
二、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为18个月。
三、阳光计划采用限额申报的形式,现请各学院认真研究推荐候选人,做好申报书的填报工作。
四、申报截止时间
1.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4:30,申报书一式七份;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报送至行政楼506室文科处(联系人:莫晓燕,联系电话:66136213),电子版发送到文科处信箱:wkc@department.shu.edu.cn;
3."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类"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报送至A楼403室学工办思政科(联系人:卢吉超,联系电话:66132243),电子版发送到chaojilu@staff.shu.edu.cn。
注:以上通知内容如有变动,文科处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留意!
文科处
附件:
1、关于做好2010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