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0/05/17  夏明宇   浏览次数:   返回

文科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社科评奖办公室通知,上海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开始。评奖工作是对各院系科研实力、科研进步情况和学科发展状况的检阅,也是评价近两年来各学院科研发展情况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每位教师展示两年来社科研究成绩的重要时机和平台。为做好本次评奖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本次评奖的基本情况以及我校做好评奖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本次评奖的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包括上海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两个评奖系列同时进行,奖项设置包括:(1)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4)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5)学术贡献奖。

   
第二、申报工作需注意的事项。
1.成果范围: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的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论文、研究报告、音像制品、广播稿等均可以参加申报。申报时由本人将成果归入著作、论文、音像制品三大类。
       2本次评奖不限定申报配额。各归口单位受理个人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向市评奖办报送,市评奖办组织初审、复审等工作。
3.申报限额。每个申报者限额申报2项,如果2项分布在不同的奖项(邓小平理论和上海哲社)那么申报的成果类别可以任意选择;如果2项分布在同一奖项内,即2项申报成果同为邓小平理论类、或同为上海哲社类,则申报的成果类别必须在著作、论文以及音像制品这三类中分开。网络理论宣传、内部探讨奖的申报不受限额限制。
4.申报办法。请申报人仔细阅读评奖工作文件中有关对申报成果的时间限定(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成果形式(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申报人资格(要求本市作者、第一作者)等要求。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报。
5.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根据不同的申报奖项分别进行填写,由于受网络条件的限制,希望网上申报工作能尽量靠前。

    
第三、做好评奖组织申报工作的几点要求。
    1、请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奖的组织动员和宣传,把评奖的信息和要求传达到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人员也可参加申报。
    2、各单位要帮助教师做好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要事先了解本单位的成果情况,尽快掌握本单位成果申报情况,尤其是要组织好重要成果的申报。
    3
学校要求每位老师尤其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均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各单位在6月7日前填写好的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包括教师名、成果名称、申报奖项类别等)送至文科处,以便文科处做好审核、补遗等工作。
   4、为鼓励老师们积极申报,本次申报费用100元由学校支出。
 
第四、申报操作流程。
    1、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http://www.sh-popss.gov.cn
有关的"申报通知"、"申报须知"、"评奖实施办法"、"评奖条例"、"数据代码表"等信息均可在上述评奖网页上浏览查阅。
    2、申报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由文科科研处统一签署申报意见和盖章;
    (2)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3)评审表,一式15份。
    上述材料送交文科处,经过审核、汇总,统一送交市评奖办公室。
 
 第五、申报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
我校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7日,请各单位及各位申报的老师早日填报网上信息,以免因网络关闭而无法申报。
 
文科处联系人:夏明宇,联系电话:66136200,信箱:myxia@shu.edu.cn
 
文科处
2010-5-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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