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此次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
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a.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b.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c.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d.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者。
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自筹经费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截止时间:
一般项目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2日,《申请评审书》书面材料一式2份于2010年5月18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文科处(行政楼506),请各有关学院、部门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
文科处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