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促进我校文科各研究中心发挥应有作用,聚焦国家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根据学校有关精神,文科处在各学院所做的前期调研基础上,对校内各文科研究中心整顿工作的进一步安排如下:
1、 各文科研究中心须于2009年12月31日前递交三年以来的科研组织情况以及未来1年(2010年)和3年(2010-2012年)工作设想。
2、 凡没有按时递交工作设想的研究中心将作为自动注销处理。
3、 文科处定期对各文科研究中心进行评估考评,成果卓著的研究中心将获得继续发展的支持;对于完全没有按照研究设想开展工作的研究中心,将予以撤销。
4、 从2009年11月1日起,凡新申请设立院级研究中心,需提交学院领导审批,文科处审核,获批准后,有关文件交学院备案;凡新申请设立校级研究中心,须首先提交学院领导审批,再提交文科处按学校有关程序审批,批文在文科处备案。
联系人:张军;电话:66136200;Email:wkyjy@oa.shu.edu.cn
文科处
文科发展研究院
200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