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公告

创建时间 2009/05/22  夏明宇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5月)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意义十分重大。为提高该项工作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本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课题内容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重点分析上海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破解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发展转型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破解这些问题的方向和对策。课题申请单位选题时,请参考《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研究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注重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结论。在得出观点和结论的同时,还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

 

    五、时间安排

    1、参加申请的研究单位可登录市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http://www.shdrc.gov.cn),下载《上海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上海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并于200965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地址为:ghc@shdrc.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09620日前下达通知。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自接到通知后10日内,须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099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911月底前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需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1005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200003

    人:吴新华、刘光卫、杨宏伟

    联系电话:231128472311289923113497 

    传真:63585217

    电子邮件:ghc@shdrc.gov.cn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上海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本公告解释权属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


1、《"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


2、《上海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学校德育实践类课题研究的通知
下一条:“上海发展战略”沙龙第二次活动暨文科发展研究院重点培育项目招标启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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